致雲南蔡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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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7433
颗粒名称: 致雲南蔡都督
其他题名: 中華民國二年四月十三日
分类号: D693
页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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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记述了根据文电得知丁氏案件并不苛求明公执法,本无遗议,但丁彦莅鹤丽鎭失枪非罪,其子树年捐款办团保全桑梓,侄孙维乾带团平匪。张继良由鹤庆绅耆护送出境非维乾私纵。李师长殷司令因勒捐罗织,辱之以囹圄刑威,始勒现银追房产。丁氏军务起家素无过失,事出有因稍从末减保护房产,昭雪职衔以解释嫌怨。
关键词: 电报 政治 民国时期

内容

前准一月文電知丁氏一案並不苛求明公執法原情本無遺議惟據丁槐面
  稱伊兄丁彥蒞鶴麗鎭甫三日卽出防永北地方賴以安堵所失槍枝係前任
  取用及團紳借去實非彥罪伊子樹年捐欵辦團保全桑梓姪孫維乾帶團平
  匪不無微勞至釋放張繼良由鶴慶紳耆護送出境并非維乾私縱李師長殷
  司令因勒捐起見種種羅織辱之以囹圄迫之以刑威始勒現銀繼追房產陵
  虐已甚情不能堪懇予電請查辦等語此事台端應有權衡何待鄙人饒舌惟
  念丁氏軍務起家素無過失此次事出有因似宜稍從末減除已繳各欵不計
  外其永昌省城等處房產擬請飭加保護不再窮追至丁樹年丁維乾等前雖
  受辱請由台端昭雪給予職銜以全體面俾丁氏與愼人解釋嫌怨明公篤念
  勳舊必當留餘地以相處也敢布區區佇候電覆

知识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黎副總統政書》

本书为1915年2月上海古今图书局印发的《黎副总统政书》,共计三十四卷,一套二十四册,为黎元洪1911年(宣统三年)至1913年即开府武昌至民国正式政府成立期间内之电稿。该书为名付其实的官本,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亊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为研究提供了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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