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來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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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7224
颗粒名称: 附來電
其他题名: 中華民國元年十二二十六日到
分类号: D693.6
页数: 2
页码: 十六-十七
摘要: 这篇文章主要是在讨论政府成立一年后,提出参议院预算的限制和困难,特别是各衙门和各省尚未提交固定的预算。文章提到了国会即将成立,正式的预算和决算需要尽快筹备,否则可能会延误。因此,文章提出了七条简章,包括在各省财政司公署内设立预算决算处,由财政司司长兼任该处处长,并酌派专人处理与预算决算相关的事宜。此外,财政视察员可以每日到该处与财政司司长一起监督各员工办理预算决算事宜。文章还提到,财政司司长对于办理预算负有全部责任,而员工的表现将受到奖惩。最后,文章提到了该章程可以随时修正或撤销,并要求示复。
关键词: 民国时期 预算 决算

内容

〓時政府成立一年而提出參議院之預算只限於在京各衙門各省迄
  未造送固自有爲難情形惟國會成立在卽正式預算决算亟須籌辦若
  非特設機關恐又不免延誤茲特擬具簡章七條即希察核一各省財政
  司公署内附設辦理預算決算處財政司司長兼充該處處長二該處由
  財政司司長酌派專員辦理關於預算决算事宜兼差者不得兼薪三財
  政視察員得每日到處會同財政司司長督率各員辦理預算决算事宜
  四財政司司長對於辦理預算須負究全之責任五辦理預算决算各職
  員如有成績事紀者得由財政司司長財政視察員會同保薦由部呈請
  給獎其有延滯誤公者亦由財政司長財政視察員報部呈請處分六財
  政視察員公費由部支給該處所需經費暫由財政司公署內開支七本
  章程得以部令隨時修正或撤銷之以上各項祗定大綱其辦事細則可
  由財政視察員會同財政司司長酌定報部備案如表贊同卽希示覆

知识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黎副總統政書》

本书为1915年2月上海古今图书局印发的《黎副总统政书》,共计三十四卷,一套二十四册,为黎元洪1911年(宣统三年)至1913年即开府武昌至民国正式政府成立期间内之电稿。该书为名付其实的官本,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亊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为研究提供了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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