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大總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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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7222
颗粒名称: 上 大總統
其他题名: 中華民國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分类号: D693.6
页数: 2
页码: 十五-十六
摘要: 本文记述了提到前清光绪三十二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日本神户川崎船厂签订合同,订购六艘浅水快砲舰,总价值为九十六万元。协议规定分八年摊还砲价,前两年的年利率为七厘,第三年的年利率为八厘,只支付利息不偿还本金,第四年至第八年分为十期,每期偿还本金的10%,并按照七厘的利率支付利息,逐年递减。应付利息为四十万元,本利合计为一百三十六万七千二百元。
关键词: 民国时期 财政 汇款

内容

前淸光緖三十二年湖廣總督張之洞與日本神户川崎船廠訂立合同將淺
  水快砲艦六隻按配砲件其價每艦日金十六萬元共計九十六萬元議定自
  配砲後分爲八年攤還砲價第一二年年利七釐第三年年利八厘均祗付利
  不還本第四年至第八年分爲十期每期還本一成仍照七厘帶付利息逐年
  遞減共應付利息四十萬零七千二百元本利合計一百三十六萬七千二百
  元前清已付過前三年利息二十二萬二千四百元又付過第一期本利十二
  萬九千六百元第二期卽係上年十一月適在民軍起義之後此欸無從應付
  民國成立日領卽迭來催索鄂省財政困難達於極點焉有閑款支撥第三期
  在本年五月第四期在本年十一月轉瞬又届三期共計應還本利三十九萬
  六千七百九十二元日領催索愈急具以二三兩期遲滯索加利息萬難久事
  延宕失信外人而本省無米爲炊實係無法挹注查前隸鄂省之砲艦六隻現
  均撥歸海軍部管轄擬請 大總統俯念鄂艱將此項應付川畸船廠砲價本
  利飭歸海軍部按期撥付並先將此次應付第二三四三期本利三十九萬六
  千七百二十元速行籌備匯鄂歸還以免責言除將原合同備案咨部外謹先
  電聞伏候裁奪並祈電復爲荷

知识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黎副總統政書》

本书为1915年2月上海古今图书局印发的《黎副总统政书》,共计三十四卷,一套二十四册,为黎元洪1911年(宣统三年)至1913年即开府武昌至民国正式政府成立期间内之电稿。该书为名付其实的官本,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亊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为研究提供了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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