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黃陂縣知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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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6551
颗粒名称: 寄黃陂縣知事
其他题名: 中華民國元年二月八日
分类号: D693.65
页数: 1
页码:
摘要: 这篇文章是给黄陂县知事的行政命令,要求他不得擅自动用公款,已经三令五申。强调不得强行提款五千串,自治团带兵在县里筹饷是冒昧行为,要求立即同公正绅士弥补公款,解散倪炳光兵队,不得骚扰民间。未经批准不得创办民团,不得擅动公款。
关键词: 电报 军饷 民国时期

内容

陂邑除將鹽欵撥給奮勇軍外其餘各欵概不准擅動業已三令五申在案何
  得將公欵强提五千串殊屬荒謬至自治團倪炳光等帶領軍隊在縣開㑹籌
  餉幷㑹同徐孝頤取用公欵尤屬冒昧務卽㑹同公正紳董將各欵彌補幷將
  倪炳光兵隊妥爲解散以免騷擾而靖閭閻嗣後非經本都督許可不得創辦
  民團亦不得擅動公欵是爲至要

知识出处

黎副總統政書

《黎副總統政書》

本书为1915年2月上海古今图书局印发的《黎副总统政书》,共计三十四卷,一套二十四册,为黎元洪1911年(宣统三年)至1913年即开府武昌至民国正式政府成立期间内之电稿。该书为名付其实的官本,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亊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为研究提供了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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