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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條 鑛務委員應迴避條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清鑛務章程附章》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842
颗粒名称:
第二條 鑛務委員應迴避條款
分类号:
D922.62
页数:
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大清矿务附章的第二条规定了矿务委员应迴避的条款。
关键词:
矿政局
矿务委员
条款
内容
凡有關涉下開各事者鑛務委員應當迴避
甲 凡有關涉委員之利益者無論直接間接應當迴避
乙 凡事有涉委員之宗族親戚者查照
大淸律例吏部則例應迴避者均照例迴避
丙 如委員或其宗族親戚因在所管界內爭執地產聽
候審官判斷之時應當迴避
丁 如鑛務委員與兩造中素有交誼及錢財交涉者均
應迴避
知识出处
《大清鑛務章程附章》
本书为大清矿务章程附章,共七十三条,内容包括各省矿政局派员分理矿务、矿物委员应回避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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