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署使葛照會外務部通商口岸限制洋人置地辦法與條約不符至德人地產收回公用自可會商辦理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5420
颗粒名称: 德署使葛照會外務部通商口岸限制洋人置地辦法與條約不符至德人地產收回公用自可會商辦理文
分类号: D820
页数: 2
摘要: 该文本是关于德署使葛照会外务部通商口岸限制洋人置地办法与条约不符,要求收回德人地产的事宜。文中提到,驻札天津的本国领事官详称,根据中德条约第六款之意,德国商民人等有权在通商各口岸全境地方任便居住,而如果中国官员试图限制这种权利,令德人在租界以内居住,则视作违约。同时,文中也提到,对于德国商民人等之地产归入公用时,应请该管领事官并请其会办归入公用之事宜,本署大臣无不应允,并要求中国该管各官一体照办。
关键词: 德国 租界 领事官

内容

爲照會事茲據駐劄天津本國領事官詳稱查照寗滬鐵路總局所擬由外務部咨北洋大臣洋人買地
  辦法其沈道敦和等禀洋人不得在租界以外置買地產而辦理甯滬鐵路大臣北洋大臣外務部等均
  未加駁斥竟以此語敍入文內等因前來本署大臣合應就此陳明以免嗣後生出含混不淸之弊查照
  中德條約第六款之意凡德國商民人等有權在通商各口岸全境地方任便居住倘如 貴國官員試
  計限制此權令德人在租界以内居住則視爲違約而由本署大臣理應力爲辯駁至所擬嗣後洋人在
  租界以外置買地產時須在地契上註明如該地段歸入公用中國政府仍有權以回等字一節查如果
  每遇德國商民人等之地產歸入公用時應請該管領事官並請其會辦歸入公用之事宜則本署大臣
  無不應允且本署大臣業經飭知各通商口岸本國領事官遵照辦理應請 貴親王亦行轉飭 貴國
  該管各官一體照辦可也須至照會者

知识出处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北洋公讀類纂續編》

本书为稀见清光绪末年清朝廷新政档案资料集。全书共七册,凡收公文数千件,诠释了清末新政的内容和思路。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