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教育公报》 期刊 |
唯一号: | 020020020220020015 |
颗粒名称: | 奉市政府令知委定各自治區區長實行區自治令仰一體知照令 |
并列题名: | 本局訓令第五九一號 |
分类号: | D035.5 |
页数: | 2 |
摘要: | 令市属各教育机关(不另行文)为令知事案奉市政府第一一九五号训令内开为训令事本府为实施地方自治起见依法划定区坊并提出八区区长人选呈奉省政府分别委任在案所定自治区之界段除第一至第五区与五警区之地域及顺序相同外其余三区以特别二区为第六自治区特别三四两区为第七自治区特别一区为第八自治区即就各区原设之街村联合办事所改组为区公所日内即将成立惟查区坊公所为依法实行自治之机关与试行自治之街村旧制既有不同自治职员之身分职权亦与旧制之街村长副有别除依法应受市政府之监督外此后市属各机关对于地方事务有需自治职员协助时应依法以委托方式行之不得再以命令方式行之以示提高待遇。 |
关键词: | 地方自治 地方政府 地方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