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局呈請通令本市各機關嗣後報解款項務須遵照本府指定銀行如期撥解以昭劃一請鑒核等情令知照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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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教育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19883
颗粒名称: 據財政局呈請通令本市各機關嗣後報解款項務須遵照本府指定銀行如期撥解以昭劃一請鑒核等情令知照令
并列题名: 天津市政府訓令第一〇五四號
分类号: F810.45
页数: 1
摘要: 令教育局案据财政局呈称呈为呈请事窃奉钧谕本市库款指定天津中国银行天津边业银行及天津大陆银行分别存储等因奉此遵查本局经收本市库款向在大陆边业河北三银行及东三省官银号分存备用所有各银行存款数目会于日报表内明晰声叙在案兹奉前因除将库存款项改由中国边业大陆三银行分别存储外理合具文呈请鉴核并乞通令本市各机关嗣后对于报解款项务须遵照钧府指定前项中国等三银行如期前往拨解以昭划一实为公便等情据此除指令外合行令仰该局知照此。
关键词: 国家机关 政府工作 财政支出

内容

财政局;机关;款项;银行;鉴核

知识出处

教育公报

《教育公报》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

出版地:1929年4月

《天津特别市教育局教育公报》1929年4月创刊于天津,后由《天津市教育局教育公报》继承,1930年10月出版地38期,停刊于1935年10月第157期;1936年9月出版复刊号第1期,停刊于1937年7月第21期。由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后由天津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其他刊名、封面题名《教育公报》。半月刊。政府行政类刊物。主要栏目有训令、公牍、指令、记录、法规。该刊刊载天津市政府任命状,发布该局委任令,刊登教育部及该剧训令、指令,公布法规、公牍,报道教育消息、党务纪要、学术纪要,纪录该局局务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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