飭報黨義教師資格及有效期間仰遵照令第六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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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教育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16343
颗粒名称: 飭報黨義教師資格及有效期間仰遵照令第六號
并列题名: 本局訓令第六號
分类号: G451
页数: 1
摘要: 令市私立中小各学校为令遵事查本市各学校自本局接管以来对于发扬党义不遗余力故每校每班添授党义二小时聘请检定合格之党义教师充任之惟查各校党义教师有受省党部检定者有受市党部或县党部检定者其有效期间亦不一致有一年者有二年者该校所请党义教师系受何党部检定有效期间是一年仰系二年应于文到一星期内详细具覆以凭统计除分行外合行令仰该校遵照办理切切此令中华民国十九年一月日局长邓庆澜。
关键词: 教育 教师 党义教师

内容

党义;教师;有效期;统计;中华民国

知识出处

教育公报

《教育公报》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

出版地:1929年4月

《天津特别市教育局教育公报》1929年4月创刊于天津,后由《天津市教育局教育公报》继承,1930年10月出版地38期,停刊于1935年10月第157期;1936年9月出版复刊号第1期,停刊于1937年7月第21期。由天津特别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后由天津市教育局公报处编辑并发行。其他刊名、封面题名《教育公报》。半月刊。政府行政类刊物。主要栏目有训令、公牍、指令、记录、法规。该刊刊载天津市政府任命状,发布该局委任令,刊登教育部及该剧训令、指令,公布法规、公牍,报道教育消息、党务纪要、学术纪要,纪录该局局务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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