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契約法述要(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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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职月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11012
颗粒名称: 商事契約法述要(續)
分类号: D923.6
页数: 13
摘要: (7)出版。(甲)出版之性质——称出版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以文艺学术或美术之著作物,为出版而交付于他方,他方担任印刷及发行之契约。(民五一五)。(乙)出版之效力——此可分二项说明之。(1)出版权授予人之义务——著作人之权利于契约实行之必要范围内移转于出版人。出版权授予人应担保其于契约成立时有出版授予之权利,如果著作物受法律上之保护者,并担任保其有著作权。
关键词: 法律 合同法 契约法

内容

出版;性质;约定;著作;印刷

知识出处

商职月刊

《商职月刊》

出版者:天津公立商科职业学校

出版地:1935年9月

《商职月刊》创刊于1935年,1937年6月停刊,现馆藏3卷17期。该刊由商联月刊社编辑,由天津公立商科职业学校发行。前题名《一八月刊》。月刊,属于商校校刊。设有校声、学步、经济杂谈、文苑等栏目。其中的“校声”一栏,登载该校的各种奇闻异事,富有生活气息;“学步”栏目则侧重于对在校学生思想和业务上的教育;“经济杂谈”主要记载经济专题;“文苑”刊登该校师生的文章,是展现文笔的平台。各类栏目争妍斗艳,丰富了校刊内容,提高了该校学生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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