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北洋週刊》 期刊 |
| 唯一号: | 020020020220007480 |
| 颗粒名称: | 教育部訓令 |
| 其他题名: | 二十五年發機式10第18941號 |
| 分类号: | G526.21 |
| 页数: | 1 |
| 摘要: | 令国立北洋工学院案据本部东北青年教育救济处呈送东北学生升学转学办法请鉴核施行等情到部,查该项办法,经加审核,尚属可行,除指令并分行外,令行检发该项办法,令仰该校知照,此令。附发东北学生升学转学办法一份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八日部长王世杰东北学生升学转学办法一,凡九一八后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哈尔滨(以下简称东北)各省区学校毕业或修业之学生入关或转学者,均依办法办理之。 |
| 关键词: | 教育部 教务工作 升学 转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