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禁煙委員會總會通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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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北洋週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6932
颗粒名称: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禁煙委員會總會通告
分类号: K253.9
页数: 2
摘要: 蒋委员长兼禁烟总监奉令办理禁烟事宜,已定有种种法令,尤其是对于禁毒,立法最严,原定两年禁毒计划,已过一年,民国二十五年年底禁绝毒品期限,转瞬快到,按照禁毒治罪暂行条例,凡制造吗啡,高根,海洛因,及其化合物,或配合而成的各色毒丸等,及运输,贩卖,或意图贩卖而持有前列各项品,以及意图盈利,为人施打吗啡或以馆社供人吸食毒品者,一概都处死刑。
关键词: 禁烟委员会 近代史

内容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禁烟委员会;总会;通告

知识出处

北洋週刊

《北洋週刊》

出版者:北洋大学

出版地:1927年6月

《北洋周刊》于1927年6月在天津创刊,由天津国立北洋大学(今天津大学)学生自治会编辑且出版发行。1933年改由北洋工学院学生会编。抗战暴发后,本刊停版,直至1947年5月再度复刊,由学生自治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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