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男女未及成婚而夫死夫家追還財禮疑義司法院訓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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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229
颗粒名称: 解釋男女未及成婚而夫死夫家追還財禮疑義司法院訓令
并列题名: 院字第八三八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令江西高等法院院长鲁师会为令知事该法院本年第四八四号公函致最高法院为南昌地方法院转请解释男女未及成婚而夫死夫家追还财礼疑义一案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男女定婚后未成婚而有一方死亡者。依从前律例固有追财礼之明文。若依现行民法亲属编之规定。订定婚约无须聘财。」
关键词: 法律研讨 条例解读

内容

院长;最高法院;财礼;疑义;会议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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