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告訴人請求提起上訴檢察官有無准駁權疑義司法院訓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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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071
颗粒名称: 解釋告訴人請求提起上訴檢察官有無准駁權疑義司法院訓令
并列题名: 院字第八一二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十一月三日
分类号: D920.5
页数: 1
摘要: 令署四川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谢盛堂为令知事。该首席检察官呈最高法院检察署为第一分院首席检察官转请解释告诉人请求提起上诉检察官有无准驳权疑义一案。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依修正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关键词: 司法解释 法律释义 民国训令

内容

四川高等法院;检察官;最高法院;检察署;疑义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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