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令各省區各級法官僅應回避管轄區域司法行政部訓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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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5004
颗粒名称: 通令各省區各級法官僅應回避管轄區域司法行政部訓令
并列题名: 訓字第二四六五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十月十二日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为令遵事查各省区各级法院推检人员依照司法官任用回避办法第二款之规定仅应回避该管辖区域各该省遇有此项人员原得就本省该管辖区域外之他法院量予调任其应调任之法院应即由该院长首席检察官斟酌人地先行妥擬分别开车报部以备参考仍遵照本部第一三四一号训令检送成绩以凭核办合行令仰遵照办理此令
关键词: 法律解释 案例分析

内容

令遵;法院;司法官;管辖区域;成绩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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