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再議事件院第八二號解釋似有窒礙疑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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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906
颗粒名称: 解釋再議事件院第八二號解釋似有窒礙疑義
其他题名: 司法院訓令 院字第七八二號 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分类号: D693
页数: 2
摘要: 令最高法院检查署检察长郑烈 为令知事。浙江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呈该检察署为再议事件院字第八二号解释似有窒碍转请变更解释一案。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告诉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检察官所为不起诉处分声请再议。经上级法院首席检察官驳回声请之后。不得再向上级法院首席检察官声请再议。」合行令仰转饬知照并通饬所属一体知照此令
关键词: 民国政治 法律解释

内容

知事;再议事件;解释;会议;驳回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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