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工會法第二條疑義司法院公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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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677
颗粒名称: 解釋工會法第二條疑義司法院公函
并列题名: 院字第七二零號
其他题名: 二十一年四月五日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迳复者准,贵处上年十二月公函(第九八七八号)开准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函准河北省党部转请解释工会法第二条疑义一案转行到院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加入工会会员之资格,与组织工会会员之资格,本不相同,此关于工会法第一第二两条之规定,至为明晰。
关键词: 法律解释 案例解读

内容

公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党部;工会法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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