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發還贓物疑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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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503
颗粒名称: 解释發還贓物疑義
其他题名: 司法院訓令院字第六九三號( 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分类号: D920.5
页数: 2
摘要: 令署河北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王泳。为令知事该首席检察官呈最高法院检察署为唐山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电请解释发还赃物疑义一案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扣押之赃物应发还被害人者。如被害人所在不明。经布告而未据声请发还。应以其物归属国库”。
关键词: 法律 法律解释 司法解答

内容

河北;高等;法院;发还;赃物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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