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學生偽造修業或畢業証如何懲處疑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499
颗粒名称: 解釋學生偽造修業或畢業証如何懲處疑義
其他题名: 司法院公函院字第六八九號(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分类号: D920.5
页数: 2
摘要: 迳复者准贵部上年六月二十四日公函(第五七三号)开学生伪造修业或毕业证书等在刑法上应如何惩处请查核见复等由业经本院统一解释法令会议议决“来函所述各节。除伪造官厅印信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项之罪外。其余伪造修业或毕业证书或成绩单等必足以损害公众或他人者始成立刑法上之罪名”相应函复贵部查照。
关键词: 法律 法律解释 司法解答

内容

伪造;毕业证;法令;刑法;罪名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阅读

相关机构

司法院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