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第三十四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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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467
颗粒名称: 法律解答第三十四則
分类号: D920.5
页数: 2
摘要: (疑案)现行民法。父死后。遗产归其子女继承。未知妻能有继承先父遗产之权否。倘母子析居。能否各得二分之一。(刘志宽)(答案)查民法继承编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一。直系血亲卑亲属。又同法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关键词: 法律 法律解释 问题解答

内容

民法;子女;继承;遗产;亲属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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