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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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231
颗粒名称: 第六則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疑案)查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伪造变造文书罪。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甲于此。与乙因继承涉讼。甲自念仅有一予恐不能胜诉。乃于家谱上添已有二子字样。是否抅成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伪造文书罪。(介卿)(答案)。
关键词: 司法解释 法律解释 案例

内容

刑法;伪造;文书;徒刑;家谱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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