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之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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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219
颗粒名称: 答案之二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查送达除本人依法委托代受送达外。须于本人应受送达之住址或事务所行之。如系送于具保之商店。未经被告本人委托代收送达者。自不能以送达被告本人论。最高法院已于民国十八年抗字第二三一号着有判例。本案判词送达于被告具保之商店。按诸上开最高法院判例。
关键词: 判例 案例 司法解释

内容

委托;事务所;被告;判例;最高法院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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