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之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法律彙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20004218
颗粒名称: 疑案之二
分类号: D910.5
页数: 1
摘要: 查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当事人对于下级法院之判决。有不服者。得上诉于上级法院。又查一同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上诉期限为十日。自送达判决书后起算。设有甲被诉侵占对于第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于第二审。第二审令甲取乙商店作保。及判次后。甲回原籍。
关键词: 判例 案例 司法解释

内容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判决;不服;上诉

知识出处

法律彙刊

《法律彙刊》

出版者:天津河北法学社

出版地:1932年4月1日

自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起出版发行的法律半月刊,每月一日、十五日各出版一期,刊载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律师经验、最高法判例等法律相关内容。天津河北法学社出版,河北广告社发行。

阅读

相关人物

梁维藩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