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慈善團體條例施行細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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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社会月刊》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937
颗粒名称: 監督慈善團體條例施行細則
其他题名: 臨時政府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臨字第一九四號令行頒布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摘要: 第一条.本细则依监督慈善团体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制定之,本条仍原案之旧。第二条.监督慈善团体条例所称慈善团体,凡常设及临时设立者均属之。第三条.慈善团体之设立许可应由创立会之发起人五人以上备具正副呈请书共同具名,向内政部或该管地方主管官署呈请之。
关键词: 慈善团体 社会救济

内容

监督;慈善团体;条例;制定;原案

知识出处

社会月刊

《社会月刊》

出版者:天津特别市公署社会局第三科

出版地:1941年

《社会统计月刊》1939年12月创刊于天津,月刊,属于统计刊物,1941年更名《社会月刊》,由天津特别市公署社会局第三科编辑并发行。《社会统计月刊》是伪天津特别市公署社会局机关刊物。报道了天津地区的物价、粮食、面粉的存销和输出输入、货物的输出输入、金融、经济、工业、商业、救济、公益的数量统计以及社会局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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