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撤銷蔡儒楷鑛業權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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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783
颗粒名称: 公告撤銷蔡儒楷鑛業權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公告第一三號
分类号: D904
页数: 1
摘要: 案奉,实业部矿字第九四四九号指令本厅呈报查明蔡儒楷原易县觉山铁矿,巳于民八停工,请鉴核一案内开:「呈悉。查蔡儒楷原领易县城北觉山铁矿,系于民国七年三月三十日由前农商部核准给照,其矿区税从未遵缴,兹既据查明该鑛于民国八年即已停工,仰即依照矿业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一第四两欵之规定,将其矿业权公吿撤销,并将原领执照及积欠矿区税追缴转部为要。此令。」
关键词: 法学理论 矿业法

内容

蔡儒楷;易县觉山铁矿;矿业权公告;依法登记;矿业法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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