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實業廳設立縣合作指導員暫行章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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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774
颗粒名称: 河北省實業廳設立縣合作指導員暫行章程
分类号: D904
页数: 2
摘要: 第一条,河北省各县每县设合作指导员一人办理推行合作事业。第二条,县合作指导员由实业厅委派。第三条,县合作指导员之委用以左列资格为标准。(一)中等以上学校毕业曾受合作训练者。(二)中等以上学校毕业办理合作富有经验者。第四条,县合作指导员在县政府办公受县长之指挥督导。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法规

内容

合作指导员;中等学校毕业;县政府办公;县地方款项;宣传印刷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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