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各縣縣長奉實業部令為各國貨公司廠商所出貨品須一律用中文標明牌號等因仰遵照并轉飭遵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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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751
颗粒名称: 訓令各縣縣長奉實業部令為各國貨公司廠商所出貨品須一律用中文標明牌號等因仰遵照并轉飭遵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一一五九號
分类号: F729
页数: 2
摘要: 令各县县长,案奉,实业部训令内开:「案准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公函开:『项奉常务委员交下浙江省保安处特别党部呈为:「据第六团党部呈请通令全国货公司厂商,除运售与外国者外,一律用中文标明国货牌号,以便认识;转呈鉴核」 等情;奉批:『交实业部』相应抄同原呈函达,即希查照核办。』
关键词: 国内贸易 国货

内容

各县县长;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秘书处;国货牌号;行政院;滥用洋文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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