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財政局電業監理處與天津比商電車電燈公司商訂免費供給公安機關電流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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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714
颗粒名称: 天津市財政局電業監理處與天津比商電車電燈公司商訂免費供給公安機關電流辦法
分类号: D904
页数: 3
摘要: 天津比商电车电灯公司因天津市政府允许制止一切窃电之行为承认免费供给公安机关规定电流,并与政府代表天津市财政局电业监理处订立办法七条。(一)凡系属于公安局之各区所如附单所载家数公司供给相当数量免费电流专为燃灯不作别用至于每一区所应得免费电流之数量,均分别载明于附单之内总之不论如何该项免费电流经由各该区所使用者其总数在一月之间不得超过七万码。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法规

内容

财政局;电业监理处;电车电灯公司;公安机关;电流办法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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