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河北省第二三四五林務局中山林場令仰先期籌劃造林地點以免貽誤並將辦理情形隨時繪具圖說詳細具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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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681
颗粒名称: 訓令河北省第二三四五林務局中山林場令仰先期籌劃造林地點以免貽誤並將辦理情形隨時繪具圖說詳細具報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九四五號
分类号: S725.71
页数: 1
摘要: 令河北省第二,三,四,五林务局中山林场查实行造林,地点最关重要,所有本厅直辖负责造林各机关,对于将来造林地点,必须先期筹划妥协,方免贻误,又此项造林地点,应以官有荒山荒地为主,除分行外,合行令仰遵照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形随时绘具图说,详细呈报为要。此令。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二日,厅长史靖寰。
关键词: 造林技术 植树造林

内容

各林务局;中山林场;造林地点;实业厅厅长;史靖寰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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