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奉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訓令為棉花輸出减少仰轉飭各產棉區域改良種植及嚴行取締棉商攙和雜品以維棉業等因仰轉飭遵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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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677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奉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訓令為棉花輸出减少仰轉飭各產棉區域改良種植及嚴行取締棉商攙和雜品以維棉業等因仰轉飭遵辦由
并列题名: 訓令字第三八二五號
其他题名: 河北省政府令
分类号: F752.62
页数: 1
摘要: 令实业厅案奉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性字第四五三号训令内开:「查我国之输出品厥惟生产,棉花为我国土产之一,历年运销海外,为数甚巨。乃近年以来,因外棉充斥,本棉销数,日见减少,加以一般无识棉商,贪图小利,掺和杂品,以致对外输出益复一蹶不振,值此农村破产之际能保全一分利源,即多培养国家一分元气,本会有鉴于此业咨请实业部转饬检验局,对于出口棉花务须认真检查,以利推销,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省政府转饬各产棉区域,改良种植,并严行取缔棉商掺和杂品,以维棉业,是为至要」。
关键词: 进出口贸易 出口贸易

内容

行政院;输出品;棉花;运销海外;棉商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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