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度量衡舊制器具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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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651
颗粒名称: 廢除度量衡舊制器具辦法
分类号: F129
页数: 1
摘要: 1.在未宣布废除旧器以前应有下列之准备,一该区域内各户所有各种旧器须先由检定机关派员率同警士举行登记并须注明可否加以修改同时制发知单通吿该用户。二编制该区域内旧器器具总数量之精确统计。三估计新器及能修改之旧器数量可否足代旧器之用。
关键词: 统一度量衡 计量仪器

内容

旧器;准备;区域内;检定机关;用户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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