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團體整理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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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648
颗粒名称: 人民團體整理辦法
分类号: C912.2
页数: 2
摘要: 第一条,凡依现行法令组织成立之人民团体不健全或发生纠纷其程度尚未达到依法解散之规定时得依本办法整理之。第二条,各地高级党部对所辖之人民团体认为合于前条规定有整理必要时应列举理由呈准上级党部后通知同级政府饬令整理。第三条,各级政府于饬令人民团体整理时应通知同级党部派员指导人民团体于接奉政府饬令整理时并须报吿当地高级党部。
关键词: 社会团体 管理办法

内容

组织;人民团体;不健全;纠纷;程度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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