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河北省財政廳咨復為新河縣呈請應否裁併農場苗圃林場工廠一案核辦情形請查照辦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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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581
颗粒名称: 咨河北省財政廳咨復為新河縣呈請應否裁併農場苗圃林場工廠一案核辦情形請查照辦理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咨第一四六號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摘要: 案准,贵厅第一八九号咨,以据新河县长呈复,为本县建设财政两局及筹集保卫团经费各情形,请鉴核等情一案,对於农场苗圃林场及第一工厂等机关,应否裁并,附抄原呈一件,嘱查核见复等因。准此,查农场为改良农业基础,苗圃系实行造林先声,至第一工厂,即可倡导地方工业,兼能调剂平民生计,关系甚为重要,此项机关,政应力谋发展, 自未便裁撤,致碍进行,惟查林场,与苗圃性质相近,可由苗圃兼办林场,以资节省,准咨前因,相应咨请贵厅查照办理为荷。
关键词: 农业部门经济 林场

内容

新河县县长;苗圃;林场;第一工厂;河北省财政厅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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