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各礦商令仰嗣後使用他人土地務須呈廳許可並繪具施工計畫圖說呈候審定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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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566
颗粒名称: 令各礦商令仰嗣後使用他人土地務須呈廳許可並繪具施工計畫圖說呈候審定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通知令第七三號
分类号: TU71
页数: 2
摘要: 令各矿商,查矿业法第七十三第七十四两条规定,矿业权者,因左列各款,(一)开凿井隧,(二)堆积矿产物,土石,爆发药,薪炭,矿渣,灰烬,或一切矿用材料,(三)建筑矿业厂库,或其需要房屋,(四)设置大小铁路,运路,运河,水管,气管,沟渠,地井,索道,或电线等。
关键词: 建筑施工 施工管理

内容

各矿商;矿业法;建筑施工;他人土地;实业厅厅长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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