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鴻豐公司代表人劉筠如等奉實業部令准財政部咨復河北省石灰稅姑准援案暫行免征等因合行令仰該商等知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565
颗粒名称: 令鴻豐公司代表人劉筠如等奉實業部令准財政部咨復河北省石灰稅姑准援案暫行免征等因合行令仰該商等知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通知令第八九號
分类号: TV432+.3
页数: 2
摘要: 令鸿丰公司代表人刘筠如等,案奉,实业部心灵内开:案查关於河北矿税大灰厂征收分处征收白灰矿产税一案,前据该厅呈请核示到部,即经将咨复财政部情形以矿字第八一七七号指令饬知在案。 兹准财政部税字第二八二八号咨开:查石灰一项,既与矿业法所称矿产品情形有别,前据江西矿税处以该省产由石灰,应否征税,请示到部。
关键词: 水工材料 石灰

内容

鸿丰公司代表人;河北矿税大灰厂;财政部;石灰;白灰矿产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