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奉部令各鑛商嗣後制定鑛圖不得用有光紙公告周知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507
颗粒名称: 公告奉部令各鑛商嗣後制定鑛圖不得用有光紙公告周知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公告第二號
分类号: F407.1
页数: 2
摘要: 案奉实业部矿字第八O三五号训令内开:查制定矿区图,不得用有光纸;业经矿业法施行细则第二十八条明白规定。自不得任意违背定章致滋弊混,乃近查各省市主管官署呈转各矿商之矿区图,多用有光玻璃纸绘制(如后附纸样)不但所盖官印及私章日久模糊不能辨读,即图内墨迹,亦易揩拭更改,自非严加取缔殊不足以重法令而杜流弊。亟应由各该主管官署严饬各矿商嗣后绘制矿图,不得再用此项有光纸,否则即予驳还,本令自三月一日起实行。
关键词: 矿业经济 矿政管理

内容

实业部;矿区图;有光纸;矿业法施行细则;规定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