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準財政部咨關於鹽務稅務稽征改用新衡壹案呈奉院令準予備案仰知照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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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448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準財政部咨關於鹽務稅務稽征改用新衡壹案呈奉院令準予備案仰知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政府訓令第九一六號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2
摘要: 令实业厅,案准财政部盐字第二零二二号咨开:「关于本部改用度量衡新制一案。前经通饬所属赶速筹备,并限期实行,现以本部所属之盐务税务各机关稽征货物向来只用衡器一类,筹备较易,亟应早日改用,以资提倡,兹定于二十三年一月一日为盐务税务机关,实行新衡制日期,所有稽征各货物计算重量,届时一律改用新衡器,以归划一,至应征税款,仍照法定税率依市用制斤担征收。
关键词: 税收管理 度量衡器

内容

实业厅;财政部;盐务;税务;货物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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