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給勳章條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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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412
颗粒名称: 頒給勳章條例
分类号: TS934.7
页数: 3
摘要: 第一条凡中华民国人民有勋劳于国家或社会者除现役军人应依陆海空军勋章条例办理外得由国民政府授与勋章国民政府为敦睦国交关系得特赠勋章于友邦元首或颁给友邦人民第二条勋章分左列二种一、采玉大勋章二、采玉勋章第三条采玉大勋章除国民政府主席佩带外得由国民政府特赠友邦元首。
关键词: 勋章 功勋

内容

人民;国家;社会者;现役军人;勋章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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