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民選區坊長及區民因死亡或因故去職時補選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350
颗粒名称: 修正民選區坊長及區民因死亡或因故去職時補選辦法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摘要: (一)区民代表因死亡或因故去职如在任满期限二个月前时得由该代表所属之坊长召集坊民大会另选新代表以继满原任任期为限,(二)区长因死亡或因故去职时,如在满任期限二个月前时由区民代表会另选新区长以继满任任期为限,(三)区长因死亡或因故去职。
关键词: 人事管理 职务任命

内容

死亡;故去;期限;坊民大会;新代表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