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檢查度量衡器具罰金處分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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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264
颗粒名称: 河北省檢查度量衡器具罰金處分辦法
分类号: F812.43
页数: 2
摘要: 一、罚欵全部应分作十成计算,二、以二成补助县政府办公费,三、以二成补助公安局办公费,四、以三成补助检定分所经费如分所原有经费敷用时须另欵存储预备临时费用,五、以三年提奖在场办案人员,六、所收罚欵均填四联收据一联交缴欵人收执一联存公安局一联存县政府一联汇缴实业厅。
关键词: 财政收入 分配方式

内容

罚欵;县政府办公费;公安局办公费;检定分所经费;临时费用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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