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河北省度量衡檢定所準印花菸酒稅局函菸酒稅仍從量征收并定于明年二月一日實行新制等因仰妥擬辦法呈核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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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235
颗粒名称: 訓令河北省度量衡檢定所準印花菸酒稅局函菸酒稅仍從量征收并定于明年二月一日實行新制等因仰妥擬辦法呈核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一六〇一號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2
摘要: 河北省实业厅训令,令河北省度量衡检定所,案查前据该所呈复遵令侅议阜平县徵收于葉折合办法到厅,经函准印花于酒税局函复于税按价徵收办法,应俟令行各分局呈经核定再行函达等因,令行该所知照在案兹印花于酒税局来函略开兹据各于酒分局先后呈复到局。
关键词: 财政收入 税收政策

内容

实业厅;度量衡;检定所;酒税局;徵收办法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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