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呈請轉咨立法院修正公務員懲戒法第十條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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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006
颗粒名称: 抄呈請轉咨立法院修正公務員懲戒法第十條由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摘要: 呈为呈请事窃查公务员惩戒法自施行以来,本会处理案件遇地方委任职公务员与荐任职以上公务员或中央各官署委任职公务员之公同行为,或牵连关系着因该法第十条各款规定尚欠完备,有碍进行,业经提付本会委员会讨论,佥以遇有上述牵连关系案件,应缓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并案办理以资救济。
关键词: 人事管理 行政管理 公务员

内容

公务员;任职;讨论;形式诉讼;以资救济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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