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考試覆核及格證書補發說明書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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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2004
颗粒名称: 遺失考試覆核及格證書補發說明書辦法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摘要: (一)须将证书遗失时间地点及遗失原因分等首都及当地各大报一个月声明作废。(二)须取具保证人之保证书前项保证人应以现任荐任以上之公务员现任中央党部科主任,总干事,省党部特别市党部,海外总支部秘书,以上之党务工作人员或大学教授二人为之。
关键词: 人事管理 人员考核 公务员

内容

证书;保证书;公务员;大学教授;考试院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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