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河北省荒山荒地造林暫行條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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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968
颗粒名称: 修正河北省荒山荒地造林暫行條例
分类号: S721
页数: 3
摘要: 第一条,本省荒山荒地除法令别有规定外得依本暂行条例举行造林。第二条,承领荒山荒地造林者须预定完成年限备具承领书连同造林计划图说呈请主主管县政府或林务局呈由实业厅转报省政府咨请实业部核准发给执照。第三条,承领荒山荒地造林者得无偿使用之但不得作为别用。
关键词: 造林计划 林业管理

内容

荒山荒地;造林;承领书;造林计划图说;执照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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