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據鄭縣豫豐紗廠工會電爲廠方毀約不服仲裁請予援助又上海市政府呈爲三友實業社勞資糾紛久懸未決轉請核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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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836
颗粒名称: 訓令據鄭縣豫豐紗廠工會電爲廠方毀約不服仲裁請予援助又上海市政府呈爲三友實業社勞資糾紛久懸未決轉請核辦
并列题名: 國民政府訓令第二號
分类号: F246
页数: 2
摘要: 令司法院,为令遵事前据本府文官处转陈准中央执行委员会留京办事处第一五七七三号函,据郑县豫丰纱厂工会电为厂方毁约不服仲裁请予援助,又上海市政府呈为三友实业社劳资纠纷久悬未决转请核办各等情,经函准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復称应由国府将修正劳资争议处理法公布。
关键词: 劳动关系 劳资纠纷

内容

中央执行委员会;郑县豫丰纱厂工会;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劳资争议;司法院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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