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實業廳准實業部咨凡各地商會及同業工會呈報備案章册每次應以一個團體為限如同時有兩個團體則應分別專文呈報等因仰遵照辦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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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833
颗粒名称: 訓令實業廳准實業部咨凡各地商會及同業工會呈報備案章册每次應以一個團體為限如同時有兩個團體則應分別專文呈報等因仰遵照辦理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政府訓令字第一七〇七號
分类号: F715
页数: 2
摘要: 令实业厅,案准实业部商字第一六七七六号,咨开案查各地商会暨同业工会以往呈报章册经转送到部备案者常有数会或数十会併为一起核办时既多不便而事后归档查卷及办理统计尤感困难,兹为便利起见特规定嗣后呈报备案之章册每次以一个团体为限如同时有两个团体以上呈请备案,则应分别检具章册各以专文呈报转部核办。
关键词: 商业企业 商会

内容

各地商会;呈报章册;办理统计;实业厅主席;于学忠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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