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典試委員會組織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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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800
颗粒名称: 修正典試委員會組織法
其他题名: 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國民政府公布
分类号: D904
页数: 4
摘要: 第一条凡举行考试时关于典试事宜依本法分别组织典试委员会行之。第二条典试委员会以典试委员长一人典试委员三人至十五人组织之高等考试典试委员长特派高等考试典试委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长典试委员简派。第三条典试委员长得聘任襄试委员若干襄理典试事宜,第四条左列典试事宜应经典试委员会议决行之。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法规

内容

典试委员会;组织法;国民政府;聘任襄试委员;高等考试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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