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各鑛商奉部令鑛區稅自本年上期起改由中央銀行天津分行征收仰遵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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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794
颗粒名称: 令各鑛商奉部令鑛區稅自本年上期起改由中央銀行天津分行征收仰遵照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通知令第六四號
分类号: TD82
页数: 2
摘要: 令各矿商,为令行事案奉,实业部训令内开查本部经征矿区税向系委托各省主管官署代为征收,只以手续繁重辗转需时各方均感困难,业由本部另拟征收办法十一条委托各省中央银行或其他银行经理征,收悉数迳解本部以期敏捷案经提请行政院第六十九次会议令部公布在案,惟此项办法不过初具纲要至于办事之程序及征收方式自非精密厘订不足以资遵守而利进行。
关键词: 矿山开采 煤矿开采

内容

通知;各矿商;征矿区税;手续繁重;征收办法;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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