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房山縣縣長爲馬金聲在趙玉昌礦區開採煤質請備案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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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784
颗粒名称: 指令房山縣縣長爲馬金聲在趙玉昌礦區開採煤質請備案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指令第一四九四號
分类号: DF525
页数: 1
摘要: 令房山县县长,呈一件为马金声在赵玉昌矿区内开采煤质请备案由,呈悉查矿业权者赵玉昌原领房山羊年耳小楼煤矿无力开采,竟私自转租马金声开采煤窑且立有正式契约殊属不合,应即依照矿业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第一款之规定由该县酌量处罚,并将契约勒令作废以示敬戒,所请备案一节应勿庸议仰即分别转知遵办具报,此令,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厅长史靖寰。
关键词: 民法分则 契约

内容

房山县县长;煤矿无力开采;私自转租;开采煤窑;正式契约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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