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各縣縣長省立各農場奉部令各農場分給種籽暫行辦法第六條種籽交換所上應加農產二字等因仰遵照修正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期刊
唯一号: 020020020210011762
颗粒名称: 訓令各縣縣長省立各農場奉部令各農場分給種籽暫行辦法第六條種籽交換所上應加農產二字等因仰遵照修正由
并列题名: 河北省實業廳訓令第三五六號
分类号: D904 法学理论;法律法规
页数: 1
摘要: 令各县县长,省立各农场,为令遵事案查前经本厅订定河北省之各农事试验场分给种子暂行办法,业经令发该场县遵照在案前,呈奉实业部农字第三二四六号指令内开呈暨附件均悉所送省立各农事试验场,分给种子暂行办法大致尚妥惟第六条内种子交换所上应加农产二字,准予修正备案附件存此令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行令仰该场县遵照修正为要此令,中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十四日,厅长史靖寰。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暂行办法

内容

各县县长;省立各农场;农事试验场;暂行办法;

知识出处

河北实业公报

《河北实业公报》

出版者:河北省实业厅

出版地:1931年

《河北实业公报》创刊于1931年,1934年9月终刊,共出版41期。河北省实业厅秘书处编辑,该厅第四科发行。月刊,经济类公报。该刊所载文章多为当时河北省实业厅长史靖寰、河北省省政府主席于学忠等人的行政公文与批示。分实业部令、河北省政府令、省实业厅令、法规、公牍、专载、统计、调查、党义、译述、通讯、杂俎等栏目。

阅读